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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部门联合推进重构老工业基地制造业优势
2021-10-28来源:中国工业报

  老工业基地振兴,产业振兴是主攻方向。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 《关于推广 “十三五”时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》(简称 《通知》),旨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鼓励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结合实际,认真学习借鉴。


  国家 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提出,推进老工业基地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,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。 《通知》强调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有关部门,研究制定 “十四五”时期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,统筹支持示范区产业结构调整、城市更新改造、集约高效用地、绿色低碳转型,引领带动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振兴。


  “十三五”时期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自然资源部、国家开发银行先后支持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建设了20个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,先后印发了16份支持示范区改革创新的政策文件,初步形成了有支持政策、有专项资金、有年度评估、有表扬激励的政策体系。


  《通知》指出, “十三五”时期,各示范区以产业振兴为重点,坚定不移实施制造强国战略,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,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、发展壮大新兴产业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,建设了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。各示范区加快延伸拓展产业链,提高传统优势产业竞争力。同时,以龙头企业为牵引培育发展新兴产业,充分发挥比较优势,积极承接产业转移,立足资源禀赋,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。


 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,也是老工业基地提高发展活力和竞争力的关键。 “十三五”时期,各示范区加快建设创新平台、强化创新研发、提升企业创新能力、优化创新体制机制、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,形成了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引领的产业转型升级动力机制。各示范区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,加强科技成果转化;完善产教融合体制机制,培育吸引科技人才;加快培育发展数字经济,促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。


  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建市早,工业区和矿区分布集中,城市功能亟待完善。 “十三五”时期,各示范区结合产业结构调整,加快融入经济区和城市群建设,深入开展城市更新改造,提高人口和经济支撑能力,构建了产城融合发展的有效方式,为地区经济发展和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发挥支撑作用。各示范区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培育壮大市场主体,持续完善体制机制并优化城市发展环境,推进城市更新改造,提升城市功能品质。


  老工业基地重工业和能源资源产业集中,节能降碳任务艰巨。 “十三五”时期,各示范区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,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,发展循环经济,保护生态环境,提高人居环境质量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。同时,促进能源资源循环节约集约利用,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产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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